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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想和大家聊一聊郑成功为何会斩杀那些反清义士,特别是那些曾为他效力,却最终背叛了他的人。
我们都知道,晚清时期,清朝的著名保守派满人大臣刚毅曾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:“我的财产宁愿给朋友,也绝不给家里的仆人。”他曾对人说:“改革者对汉人有益,但对满人却有害。我的产业,我宁可赠送给朋友,也绝不会让仆人分一杯羹。”这句话是否真由刚毅口中说出,我们并没有确凿的证据,但它的来源确实是在梁启超所著的《戊戌政变记》里。
然而,令人惊讶的是,早在两百多年前,明朝的抗清英雄郑成功就曾说过类似的话,而且更加直白。他曾表示,自己宁愿将整个福建省放弃,也不愿看到仆人因谋杀了主人而不受惩罚。那么,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呢?
展开剩余79%大家应该知道,郑成功的家族发迹于福建南安,而这一切的起点是郑成功的父亲——郑芝龙。到了明朝末年,郑芝龙已经成为了中国沿海最大的海上商贸集团的领导人。直到明朝灭亡之时,郑芝龙已经成为了南明隆武小朝廷的重要人物,拥有一支20万人的庞大军队。然而,他在政治上的眼光较为短浅,面对清朝的招降,他最终选择了投降。
而郑成功汇配资,作为郑芝龙的长子,对于父亲投降清朝深感不满,决定带领一支军队继续抵抗清朝的侵略。1647年,即清朝顺治四年,郑成功正式起兵反清。从此,郑成功与清朝军队展开了长达数年的拉锯战,战场主要集中在福建和广东两省。
在这期间,郑成功最为强大的敌人之一就是清朝的闽浙总督陈锦。陈锦,字天章,来自辽宁锦州。和许多早期投降清朝的辽东明朝军官一样,陈锦曾在明朝的辽东任职,都司,后来在1631年,他随祖大寿一起投降了清朝,并被编入了清朝的八旗汉军,担任正蓝旗佐领。不同于祖大寿的低调,陈锦在清朝入主中原的过程中表现出色,屡次立下战功,并成为清朝的一员猛将。
陈锦在明朝时期职务低微,甚至与洪承畴相距十多级,但在清朝,他的军事才干得到了充分的发挥。起初,他作为登莱巡抚,主要应对明朝的散兵和反清力量,后来晋升为操江总督,成为洪承畴的副手。可以想象,陈锦在清朝阵营中的地位不容小觑。
当郑成功起兵反清时,因郑家在福建深厚的根基,清朝觉得自己无法轻易应对,于是派遣了陈锦来对付郑成功。陈锦的军事才能确实不可小觑,尽管他未能彻底击败郑成功,但却屡次在战场上取得胜利。陈锦能够在福建立足,靠的不仅是军事能力,还与他残忍的治军方式密切相关。由于陈锦和清军在福建并非本地人,甚至连方言都不懂,他选择了通过极为残暴的方式来治理福建。
比如,在攻打建宁时,陈锦下令清军放火焚烧十万多户百姓的房屋,造成了大量无辜百姓的死亡。时任江苏太仓的诗人沈受宏曾在诗中写道:“满城十万户,无一存妻孥。”而在攻打同安时,由于郑成功的军队坚决抵抗,陈锦命令屠城,以此来震慑民众。
正是凭借这手段,陈锦成为了郑成功最为棘手的敌人。为了消除这一威胁,郑成功决定悬赏陈锦的人头,并承诺丰厚的奖励。这本是没有选择的办法,没想到,由于陈锦个人残暴汇配资,导致他身边的8个仆人密谋刺杀陈锦,之后带着他的头颅投奔了郑成功。
然而,郑成功对这些曾经为他效力的仆人,并没有给予他们应得的奖赏。相反,他下令将他们处死。郑成功的解释是,陈锦是主人,而这些仆人背叛了自己主人,这是极大的逆命。如果他不杀这些仆人,岂不是纵容所有奴仆杀害自己的主人吗?
这些仆人在临死前曾恳求郑成功宽恕他们,表示如果他能放过他们,定会有更多的人投降,福建或许可以无需战斗便能被征服。然而,郑成功坚决地拒绝了他们的请求,认为“拿下福建”不过是一时之利,而惩治叛逆的行为是对天下万世的公义。他说:“得八闽者,一时之私利;诛叛逆者,万世之公义。”他最终选择了处决这些叛逆者,尽管这意味着放弃了对福建的即时控制。
这一决定,某种程度上与晚清刚毅的言论“宁与朋友,不与家奴”不谋而合。郑成功的做法,虽然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难以理解,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,却是出于对“奴变”运动的深刻恐惧。
“奴变”是指在明朝灭亡后,很多大户人家的仆人纷纷抓住清朝建立的新政局,借机反叛,试图“翻身做主人”。这些仆人在此过程中,发动了多次针对自己主人的“军事行动”,甚至掠夺原主的财富、田产、家族成员等。像徐霞客家族便在这一运动中差点被屠杀殆尽。
对于郑成功而言,面对这种局面,他心中早有定见:即便是在与爱新觉罗家族争夺天下的过程中,他也决不允许任何人纵容奴仆弑杀主人。不管这些主人是不是曾是灭明的清朝高官,郑成功都认为,宽容奴仆弑主的行为,就是纵容混乱,最终损害整个社会的秩序。
在某种程度上,郑成功的这一选择,体现了他在历史局限性下的决策方式。你如何看待这个历史上的艰难抉择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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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
《闽海纪要》,[明] 夏琳,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;
《清史稿·陈锦传》、《清史稿·郑成功传》;
《小腆纪年》汇配资,[清] 徐鼒,中华书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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